秦港股份通告,于2019年2月28日,公司与大同煤矿集团及曹妃甸港集团签署了《相助协议书》,以建设合资公司,认真投资建设曹妃甸港区煤炭码头六期、七期项目。
凭证《相助协议书》,合资公司的总注册资源为人民币30亿元,其中公司赞成认缴人民币17.7亿元的出资额,占合资公司总注册资源的59%;大同煤矿集团赞成认缴人民币12亿元的出资额,占合资公司总注册资源的40%;曹妃甸港集团赞成认缴人民币0.3亿元的出资额,占合资公司总注册资源的1%。于该建设事项后,合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隶属公司。
董事会信托公司此次团结大同煤矿集团及曹妃甸港集团配合建设合资公司投资建设曹妃甸港区煤炭码头六期、七期项目,能充分验展各方资源优势,实现互利共赢,切合公司的久远利益,有利于优化公司在秦唐沧三地的营业结构、具有起劲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