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源税的“新疆模式”升级为天下模式。昨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聚会,决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做出修改,在现有资源税从量定额计征基础上增添从价定率的计征步伐,并调解原油、自然气等品目资源税税率。
在我国大部分地区,资源税征收方法依然为从量计征,即以征税工具的重量、件数、容量、面积等为计税依据。现在各省区每吨煤资源税的征收额度在2.5-3.6元,在从量计征的征收模式下,纵然煤炭价钱上涨上千元,资源税仍以产量收取。随着煤炭资源的日益稀缺,从量计征的资源税征收方法,不但征收额度过小,更不可体现资源税自己的价值。
相比之下,以课税工具的自然数目与单位价钱的乘积为计税依据的从价计征,更能体现资源税征收的意义,现在我国仅在新疆、内蒙古等少数地区最先试点上述计划,其中新疆资源税的税率统一设定为5%。
“推广从价计征后,对资源大省无疑是利好。”中投照料能源行业研究员周修杰先容,以新疆地区为例,新疆地区拥有克拉玛依、塔里木、吐哈三大油田,以该地区2009年生产原油2518万吨盘算,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后,每年可为外地增收40亿-50亿元,再加上其他资源,可为外地财务增添近100亿元的收入,资源税可成为地方的主要税种。
“现行资源税的征税规模包括原油、自然气、煤炭等7种资源,新疆资源税刷新只涉及石油和自然气,若是思量在天下推广资源税,应该会有更多矿产资源成为资源税课税工具。”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以为,资源税的推广不但涉及地区推广,还涉及矿产规模推广,进一步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规模。?